⒈ 包装,装箱。
引《“五四”爱国运动资料·青岛潮》:“德国 政府于本约实行后十二个月内,将一九〇〇至一九〇一年间携去之天文仪器,概行归还之,并支付归还时一切费用,如拆卸函装运送保险,及在 北京 建设之费均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