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在朝廷上辩论。庭,通“廷”。
引《汉书·公孙弘传》:“弘 奏事,有所不可,不肯庭辩。”颜师古 注:“不於朝廷显辩论之。”《宋史·董枢传》:“会中使自 成都 还,备言其事, 太祖 并召之,庭辩曲直, 仁谦 遂屈。”
1.作为在去年秋天那场难解难分的重新计票风波中布什的法庭辩护律师,这位佛罗里达州塔拉哈西市的诉讼律师成了电视观众熟悉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