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上计的文书。
⒈ 上计的文书。参见“上2计”。
引《汉书·万石君传》:“今流民愈多,计文不改。”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郡上计文书,自文饰,不改正也。”宋 宋庠 《姚仲孙可三司户部副使制》:“国版制征,民部置使,必择才彦,参主计文。”宋 强至 《回都转运副刘待制书》:“计文兼总,舆论僉谐。”
1.反之,讳病忌医,甚至连问题都不敢承认,千方百计文过饰非,不光难达目的,很可能还会引发舆论的更大反弹,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