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狠狠地杖击。
引《南齐书·庐陵王子卿传》:“上勑之曰:‘……凡诸服章,自今不启吾知復专輒作者,后有所闻,当復得痛杖。’”《辽史·刑法志上》:“帝怒……命有司尽取鹿人之在繫者凡六十五人,斩所犯重者四十四人,餘悉痛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