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为政的才能。
引《后汉书·坚镡传》:“世祖 讨 河北,或荐 鐔 者,因得召见。以其吏能,署主簿。”《南史·孔琇之传》:“琇之 有吏能,仕 齐 为 吴 令。”《宋史·孝宗纪二》:“詔侍从、臺諫、两省官举任刑狱、钱穀及有智略吏能者各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