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án zú
注音ㄔㄢˊ ㄗㄨˊ
繁体纏足
⒈ 把女孩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这是旧时的陋俗。
英foot-binding;
⒈ 旧时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女子以布帛紧束双足,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成弓状,以此为美。相传 南唐 李后主 令宫嫔 窅娘 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一说始于 南朝 齐 东昏侯 时。 太平天囯 曾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陋习始逐渐废绝。参阅 宋 张邦基 《墨庄漫录》、 明 陶宗仪 《辍耕录·缠足》等。
引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双行缠》:“自《墨庄漫録》以缠足始 五代,诸小説所见皆同,余旧颇疑之。”
严复 《原强》:“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
夏衍 《<教子篇>补》:“她今年六岁,在过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
⒈ 旧时妇女用布帛紧裹双足,使之纤小,以为美观。缠足之风,始于五代,至宋朝大盛,遍及全国。也作「缠脚」。
引《通俗常言疏证·妇女·缠足》引《墨庄漫录》:「妇人之缠足,传记皆无所出。惟齐东昏侯,有凿金为莲花,令潘妃行其上一事,而不言其足若何。惟唐镐咏李后主宫嫔窅娘诗云:『莲中花更好,雪里月常新。』以此知扎脚自五代始也。」
近扎脚
1.缠足是封建时代妇女最痛苦的事,还要缠得像三寸金莲那样,更是苦不堪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