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农家。
引《新唐书·卢从愿传》:“御史中丞 宇文融 方用事,将以括田户功为上下考, 从愿 不许。”清 王晫 《今世说·德行》:“毛太素 督修秋租,田户以稗溼充数, 太素 置不復问。”
⒈ 农民。
引《旧唐书·卷一〇〇·卢从愿传》:「御史中丞宇文融承恩用事,以括获田户之功,本司校考为上下,从愿抑不与之。」
近佃户 耕户
1.梁平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托田所”不仅方便了外出打工人员,而且也让受田户安心地种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