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
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
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处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第五卷:“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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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之犊不畏虎 | 姚雪垠《李自成》第一卷第十四章:“刚吃过早饭,人马全都汇齐,有些人震于闯王和李过的威名,不免惊惶,但有些人好像初生之犊不畏虎,磨拳擦掌地等待厮杀。” |
无妄之灾 | 《周易 无妄》:“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
火树银花 | 唐 苏味道《正月十五夜》诗:“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
晕头转向 |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三部:“巧珠奶奶听得晕头转向。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儿子居然变了,而且变得这么快!” |
说雨谈云 | 元·汤式《赏花时·送友人观光》套曲:“弄柳拈花手倦抬,说雨谈云口倦开,须发已斑白,风流顿改。” |
气充志骄 | 西汉·刘安《淮南子·人间训》:“遂合诸侯于嘉陵,气充志骄,淫侈无度。” |
心里有鬼 | 莫应丰《将军吟》第28章:“你这个小子,心里有鬼,不甘心。” |
节哀顺变 | 西汉 戴圣《礼记 檀弓下》:“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君子念始之者也。” |
偃旗息鼓 | 晋 陈寿《三国志 蜀志 赵云传》:“成都既定,以云为翊军将军。”裴松之注引《赵云别传》:“云入营,更大开门,偃旗息鼓,公军疑云有伏兵,引去。” |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 西汉 戴圣《礼记 中庸》:“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 |